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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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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南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7-02-07 00:00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构,担负着保证宪法、法律在本区域的贯彻执行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职能。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部署要求,2016年4月,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研究出台了《中共漯河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人大代表选举、开好乡镇人大会议、保证乡镇人大依法行权、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等方面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意见》出台以来,乡镇人大贯彻落实如何、存在哪些困难、有哪些好的建议意见,带着这些问题,近期,选工委围绕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这一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到县区、乡镇了解情况,对当前我市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梳理和研究。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乡镇人大的基本情况

        漯河市辖5个县区,49个乡镇。49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机构健全,其中,24个乡镇设有专职人大主席,20个乡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5个乡镇人大主席因为人事变动空缺。都没有人大副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一般由7—13人组成,由乡镇人大主席、党委领导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委党支部书记、中小学校校长等方面的人大代表组成。49个乡镇人大均有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兼职。全市共有乡级人大代表3360名,按居住地划分为260个代表活动小组。

        从调研的情况看,全市乡镇人大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履行职权,按时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乡镇人大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议召开不规范。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乡镇人大一年要开两次人代会,截止目前,还没有乡镇召开第二次人代会。已经召开的乡镇人代会例会,存在会议时间短,工作不细致、程序不严密、审议不深入的现象,有的乡镇人代会只开半天,基本上是图形式、走过场,这导致乡镇人大被动的在程序上行使职权,许多需要乡镇人大决定、选举、监督的事项难以落实。如因党委换届,个别乡镇新调整的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到任很长时间还没有进行法定任职程序,不仅不能依法履行职权,而且造成了程序上的严重违法。

        (二)机构人员不统一。49个乡镇都设有人大主席团,但县区之间、乡镇之间人员、编制都不一样。就人大主席来说,临颍县、郾城区的乡镇人大主席都是专职,源汇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是专职,舞阳县、召陵区的乡镇人大主席都是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而且,个别兼职人大主席存在对人大工作不关心、思想上没有地位、工作上没有到位的现象;一些乡镇人大专职主席把主要精力放到乡镇其他工作上,形成了“兼职不兼、专职不专、干事不干”的现象,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在机构人员方面,虽然所有乡镇人大都配备有人大秘书或工作人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

        (三)代表履职能力不强。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一是由于都是兼职代表,导致执行职务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多数代表除出席人代会外,较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平时也很少联系人民群众,很少向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二是一些人大代表业务知识差、法律意识低,少数人大代表不认真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认识不深入,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自己没有理清,有的代表不知道如何履行代表职务,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质量不高。

        (四)思想认识不到位。调研中,我们感到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认识。一些人认为,乡镇的领导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对乡镇人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人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只是把乡镇人大当成一个招牌,只求有其名,不求有其实,很少研究过问人大工作,对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视而不见。个别乡、镇长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政府工作报告开会时才发给代表,在人代会上读一遍就结束,几乎没有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有的将属于乡镇人大的职权,如预算调整、决算审批和其他重大事项决定等,不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而由乡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直接决定执行。这些问题都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对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必须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为此,建议全市各级党委和人大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规范召开“两会”,保证乡镇人大各项职权有效行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是乡镇人大行使法定职权的基本形式。乡镇人代会一年要举行2次,第一次会议一般在第一季度召开,第二次会议一般在下半年适时召开,没有选举事项时,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要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保证会议时间,组织代表审议好大会的各项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行使好各项职权。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主席团会议要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和工作大局,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汇报、开展视察、调查和工作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形式,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高专职比例。要重视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注意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人大工作,优化乡镇人大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建议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在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明确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为树立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提供组织保证。

        (三)积极组织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做好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一是注重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把保障代表知情权作为推动代表主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手段,建立向代表通报情况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座谈会,及时学习有关文件、报刊和资料,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基础。二是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为基本活动形式,要结合乡镇实际,创新代表活动方式,积极组织代表围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开展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时,做到选题准确,准备充分,安排周密,成效明显。三是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依托“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定时、定点、定内容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使“人大代表联络站”成为代表联系选民的重要渠道、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场所。乡镇人大要将代表联系群众中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向同级党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四是强化代表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组织外出学习等措施,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其政治责任感和民主法制意识,具备当好人大代表的能力和素质。

        (四)提高认识,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政府和相关人员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人大意识教育,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把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总结。重视典型引路,及时总结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成果。对乡镇人大工作中形成的一些有益做法和创新形式,及时予以肯定、总结、推广,切实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席占钧 陈艳伟 闫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