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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理事服务保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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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南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7-01-04 00:00

(2017年1月4日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依据河南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章程,为保障本会理事依法有效地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理事参加本会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河南的自觉行动,其精神应该得到赞扬,其劳动应该得到尊重,其工作应该得到支持。

  第三条 理事按照章程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 研究会不向理事收取费用;理事参加本会不领取报酬。

  第五条 理事承担本会委托的应用性研究课题,研究会应该主动安排和提供调查研究、查阅资料、差旅、参加有关活动等方面的帮助。理事提出的协助工作要求,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必要时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

  第六条 研究会向理事免费赠阅研究会会刊和有关理论研究方面的文件、资料。理事优先在会刊、信息网上刊登学术论文、研究成果,优先以个人名义在本会举办论坛、讲座。

  第七条 理事可以提出要求,旁听或参与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和其他理论研究活动,办公室应予积极协调。

  第八条 本会组织活动一般向单位书面致函。理事应主动做好与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按时参加本会活动。

  第九条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会常务理事会,自本会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