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集锦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字体:
来源: 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8-05-17 14:42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其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着力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发挥主导作用,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2015年新修订《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市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迅速进行了获得立法权的争取和准备工作,并于当年7月30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后两年,我们把行使好地方立法权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先后制定出台了《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和《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促进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立法选项上发挥主导作用。法规立项工作是体现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的关键。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常委会立即着手制定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先后征询市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人大代表、各界人士对立法项目的建议74件,并通过召开申报单位说明会、查阅资料、与兄弟地市交流等形式,梳理出具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地方立法项目15件。主任会议三次研究讨论,决定把《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正式立法项目,以更好的使市委的主张和决策部署通过地方权力机关,积极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使之成为全社会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在立法起草上发挥主导作用。立法起草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立法的质量和水平。围绕制定《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常委会专门组成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的起草工作组,吸收立法专家、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就立法规划制定、立法程序、法规解释等关键性内容,多次召开立法论证会、工作座谈会,19次修改条例内容,形成科学规范的法规文本,于2017年3月30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为我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立法审议上发挥主导作用。立法审议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关口。为使《焦作市北山生态保护条例》、更加符合立法精神、符合民意、符合北山治理工作的需要,常委会严格按照《立法法》和《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程序要求,先后进行了常委会有关机构初步审查、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两次常委会审议等四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讨论,精雕细琢,形成科学严谨、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法规文本,于2016年11月18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成为我市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今年以来,常委会把制定《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履行地方立法职责、助推美丽焦作建设的重点工作,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经过多次审议,于2017年9月29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为我市创造整洁、优美、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加强执法监督,着力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们始终坚持把推动严格执法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执法检查这一有效形式,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贯彻实施。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2015年,被誉为史上“最严厉”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常委会适时对环境保护法开展了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重点污染企业废气治理、锅炉拆改等项目,察看部分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情况,集中听取11家职能部门对环保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建议市政府在环保治理上要由集中突击转化为持续治理、均衡加力,实现治理常态化;由重点治标转化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实现环保科学化;由临时关停转化为淘汰落后产能、达标排放、结构调整,实现发展绿色化;由政府努力工作转化为政府依法尽责、群众自觉监督,实现监督社会化、法治化,努力建设天蓝、山青、水绿的美好家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开展执法检查。2016年,围绕市委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任务,常委会及时跟进,对森林法和省实施办法开展了执法检查,举办了森林法知识讲座,培训人员130余人,组织代表深入山区林场、农田林网、木材检查站,了解职能部门执法情况,建议市政府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全面实施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提升。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顺利创成“国家森林城市”,增添一张国字号“绿色名片”。

  对《焦作市北山生态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2017年,为推动我市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落到实处,常委会采取实地察看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发布公告征求社会意见等形式,对《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安排沿山7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联动检查,建议市政府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问责机制,科学设置协调管理机构,加快总体规划报审进度,细化管理部门职责和罚则裁量标准,做好废弃矿山修复利用工作,搞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规划,努力把北山建成产业转型的实验区、绿色发展的主阵地和市民休闲康养的后花园。

  三、促进公正司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为促进法检两院公正司法,我们每年根据司法改革进程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听取审议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努力推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5年,针对“民告官”案件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听取审议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法院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完善行政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对社会关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的评查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针对司法机关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审议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检察院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发挥驻所检察监督职能,健全法律监督沟通协调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手段,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

  2016年,围绕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常委会听取审议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围绕反腐倡廉新形势,听取审议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检察院完善社会化预防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预防,坚决遏制腐败高发态势,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017年,针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常委会听取审议法院关于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关于支持人民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要求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的体制机制,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围绕规范检察院侦查监督行为,常委会听取审议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检察院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深化侦查监督工作的法治宣传,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引导全民守法,着力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氛围

  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常委会从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普法教育、落实宪法宣誓等三个方面入手,努力引导全民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注重加强法制宣传。常委会结合日常监督工作,不失时机向群众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果,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如:为营造贯彻执行《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浓厚氛围,去年底,常委会专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学习贯彻座谈会,印发条例单行本,在焦作日报刊登系列宣传文章,组织市县两级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大力宣传立法宗旨,宣传条例具体内容,宣传贯彻执行的部署,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奠定了思想和群众基础。

  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常委会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针对市政府每一个五年普法工作计划,适时作出决议,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去年,我们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引导社会全体成员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实现依法治国。去年以来,常委会在坚持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表态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意识。截止目前,共组织宪法宣誓活动12次,50多名新任命干部先后向宪法宣誓,彰显了宪法权威,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了对人民赋予公权力的敬畏。

  尽管我们在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焦作市人大常委会 梁俊杰 崔胜海 靳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