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近年来,鹤壁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为根本遵循,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在监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抓关键,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制度规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提高实效。
一、明确新要求,找准差距求发展
监督法出台后,虽然人大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监督的意识、手段和实效都有不同程度地提升,但仍普遍存在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般监督多,跟踪监督少;工作监督多,法律监督少等问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被监督者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答复轻办理,存在“程序空转”问题。一些人大代表角色意识差,在监督工作中放不开手脚,总是谨小慎微,甚至还存在着“党委不点头不能监督、政府不高兴不敢监督、遇到疑难问题不会监督”,可以说这是人大地位虚置、权力虚化、程序空转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致使监督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监督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此外,监督权行使不具体、不到位。视察、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都是人大常委会可采用的法定监督方式。而在实际工作中,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主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常态型监督方式来进行,由于受到时间、专业和方式的限制,大都停留在听听、谈淡、走走、看看的层面,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大多只有浅层次了解,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被闲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
二、迈进新时代,积极探索求实效
1理论指导实践,坚定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贯穿于监督工作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时,始终坚持思想上与党同心、目标上与党同向、工作上与党同步。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更好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用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
2明确监督方向,服务发展大局。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来谋划监督,坚持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统筹监督。在策划监督议题时坚持突出重点,少而精的原则,求质不求量,站位全局,精准发力,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监督。2014年,市委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休闲旅游这个新业态,将其作为鹤壁市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但有关部门和县区,行动迟缓,工作推进效果不理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休闲旅游产业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组织考察组赴外地学习考察,深入县区实地察看、听取情况汇报、开展问卷调查等,较为全面客观地了解我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现状、比较优势和存在问题,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人大调研引起了市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由市政府、市直部门、各县区主要领导、相关行业参加的全市休闲旅游产业专题议事会,听取人大专题调研报告。休闲旅游产业结合全市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建立了旅游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鹤壁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促进了我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
3把握发展大势,回应人民期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将监督工作围绕市委关注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期盼的热点,紧扣经济、环保、教育、医疗、养老、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民生工程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应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有效监督手段,同时不断拓展监督方式,及时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等。淇河是鹤壁人民的母亲河、生命河。对淇河的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一直为全市人民所关注。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都高度重视淇河保护工作,围绕淇河生态保护工作开展了深度调研。调研中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代表建议和群众反映情况,先后到山西陵川县棋子山淇河源头和我省辉县市、林州市及我市境内淇河中下游、护城河等相关水系进行了实地察看,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座谈。通过深入的调研,写出了分量较重的调研报告,市委听取了专项汇报,颠覆了对淇河保护不力责任在外地的传统观念,市委书记范修芳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连续数年对淇河生态保护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淇河生态保护综合整治活动,广受群众好评。
4规范规定动作,提升审议质量。常委会审议是人大监督不可缺少的重要程序,是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与思路的关键环节,是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智慧的舞台。审议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后期整改落实能否取得实效。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准备关。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充足时间做好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坚持做到提前下发通知和审议资料,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有充裕时间认真审阅材料,深入思考,精心准备发言提纲。二是把好发言关。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常委会领导、相关委室主任、熟悉该方面业务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作重点发言,紧扣议题讲真话,旗帜鲜明谈观点,向“一府两院”多提建设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少唱赞歌,重在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办法,促进工作,把审议事项议准、议透。三是把好整理关。在会议分组审议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相关委员会结合记录进行整理,整理后征求意见并交常委会领导审定。
5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效能。会议审议意见的交办和落实是保障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最关键环节,也是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维护人大权威的重要保证。在工作中,认真执行《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和《鹤壁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工作规范》,促进了“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首先要求“一府两院”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或整改完毕,确保办理落实的时限和质量;其次组织人大代表或由相关委员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一府两院”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全程、不间断地跟踪督办;在此基础上整改落实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无记名电子投票表决,当场报告表决结果,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法院和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时效和质量情况进行了视察,要求“两院”对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先期整改,之后专题听取其整改报告,并进行电子表决,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6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积极贴近人民群众,紧密联系人大代表,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确保代表工作有计划、履职有平台、活动有阵地,保证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建立了40多个代表活动室、代表之家,并根据代表知识结构和从业情况,将我市的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业编组和一般编组,组成政法、财经、农业、科教文卫、城建环保、侨务外事等6个专业小组和30个一般小组。专业小组组长由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相关工委主任兼任,定期开展活动、定期组织交流,特别是在重点视察调研中,每次都根据调研主题,邀请专业小组人员参加。有效地提高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7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自身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强化学习,提高素质。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动力,以“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为抓手,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全面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完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开办“人大讲堂”等形式,邀请省人大领导、北大教授、本市专业人员举办有关代表履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知识储备,努力做到监督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完善制度,推进人大工作规范化。通过梳理整合、深化提升,完善机关内部科学完备的工作运转机制,先后制订完善了《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范》《鹤壁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工作规范》《公民旁听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使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保证行使的权利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从制度层面保障人大工作有序健康开展,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转变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持久抓作风建设,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8注重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氛围。为提高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知晓率,扩大人大监督工作影响力,努力营造人大依法有效监督、“一府两院”自觉配合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市人大常委会综合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开设“人大之窗”专栏、建立“人大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及人大日常工作动态、人大代表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建立完善常委会会议列席、旁听制度,拓宽代表和群众知情知政渠道,增进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履职情况的了解和认识,使人大工作真正走入人民生活中,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适应新要求,总结经验求提升
1人大代表特别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具备职业精神。人大代表特别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素质直接决定着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水平和质量,关系到人民利益的体现和实现,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监督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仅要清楚人大常委会是“干什么”的,更要明白“怎么干”,知道如何去履行自己的职责,这就需要具备“职业精神”,全身心参加常委会的会议和相关活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议事、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人大工作做得更符合实际,更有成效。
2监督工作必须从具体问题入手,防止大而化之。人大监督的内容很多,不能事无巨细,大事小事一起抓,必须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从大局着眼,从实际出发,从具体问题入手,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切实加大监督力度,防止空洞化,防止虚化。
3人大的视察调研活动,务必重视结果运用。视察调研结束后,一定要注重结果运用。首先要撰写出高质量的报告,人大的视察调研报告要多提问题,少讲成绩;多提建设性意见,少写空话套话;要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提出带有普遍性、指导性的意见和针对性强、准确性高的建议,从而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一定要注重审议意见的成果转化。把整理后的常委会审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落实办理,“一府两院”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必要时,可组织代表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问题解决。“一府两院”对人大视察调研提出的问题,不但要认真解决,积极整改,而且还要建立防止问题重复出现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工作做好。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人大和“一府两院”同心同德、目标一致、合力同向。
新形势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使人大工作更加充分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为鹤壁市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樊举格 郭正方 李少杰 邢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