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集锦
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字体:
来源: 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8-05-17 14:37

  引子

  十九大报告号召:“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多年来,鹤壁市致力于循环经济的发展,从零星无意识的摸索,到积极自觉的国家试点、标准化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市,其中凝聚了各级人大代表的心血。2006年11月17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同志亲临视察指导鼓励。2005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将首届河南省循环经济发展论坛放在鹤壁召开。几届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直到首部地方法规《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1995年6月,鹤壁市化工四厂产销两旺效益看好,省八届人大代表、化工四厂厂长林红在欣喜的同时所发愁的是日渐增高的生产废料——硫酸铝渣,堆积如山,憋翻了很长一大段厂区的围墙。没有办法,企业请近郊的小拖拉机去外拉,拉一车付给10元钱,折合每吨5元。

  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一起,决定对硫酸铝渣进行综合利用。首先是采样,对其成分进行全分析;接着在水泥企业生产中进行试验,一是硫酸铝渣残留部分三氧化硫,作为水泥混合材还可替代部分石膏;二是硫酸铝渣细度很细,有利于提高水泥标号;三是水泥企业使用废料达到一定量后可以享受国家免税的政策优惠;试验效果很好,随后在化工四厂两次召开水泥企业等参加的现场会进行推介。没有多长时间,硫酸铝“废渣”竟成了供不应求的“抢手货”,一拖拉机收20元,折合每吨10元。“废渣”从每吨-5元到+10元,向人们展示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就世界范围看,有关循环经济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1998年我国从德国引入循环经济的概念,所以当时人们脑子里还没有“循环经济”的意识。但化工四厂“硫酸铝渣变废为宝综合利用”的成功范例,为“因煤而建、依煤而兴“的这个城市的企业界、管理者以及广大群众提出了一个很现实、很严肃、很重要的课题。全市煤炭行业堆存的煤矸石超过1000万吨,占地670多亩,当时每年还有50万吨的增量,年排放矿井水3000多万立方米、瓦斯气4500多万立方米;金属镁行业积存废渣120万吨,每年新增40万吨;电力行业年生产粉煤灰超过40万吨;水泥行业年排放废气超过200亿立方米;畜牧加工业年生产废水300万吨、废气100万立方米、废物40多万吨……

  面对日益严重的资源短缺和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如何实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转变,能不能、如何才能走出一条兼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发展路子呢?

  一、循环经济发展受到吴邦国及省人大肯定

  步入21世纪,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依托自然禀赋和已有基础,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举措,努力探索由“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向“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转变,由资源依赖型向资源效益型、资源生态型转变的发展之路。2004年,市委六届九次全会作出“以煤、电、水泥、金属镁、食品加工五大经济循环链为基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的决定。2005年10月,鹤壁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7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之一。2006年7月,《鹤壁市循环经济试点方案》通过国家评审,启动了第一批4个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16家试点企业,以此为带动全面开启构建较为完整的循环型工业、循环型农业和循环型城市体系的探索。期间,实施了总投资147亿元的130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鹤壁市循环经济的发展得到全国人大、省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12月将首届河南省循环经济发展论坛放在鹤壁召开,在认真总结鹤壁市循环经济发展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11月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2006年1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亲临鹤壁视察指导工作,对鹤壁市循环经济发展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鹤壁“为全国发展循环经济树立起标杆”。2011年鹤壁市“产业集聚、协同发展的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入选《中国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2013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市,循环经济发展规模和层次在实践中不断提升。

  1在发展循环工业方面,通过拉长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间相互衔接、围绕废弃物开发新产品等措施,构建了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一是煤电化材循环产业链,重点发展煤变电、煤化工和煤电废弃物综合利用。围绕煤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劣质煤、矿井水、瓦斯气、粉煤灰等废弃物,建设了鹤煤综合利用热电厂、舒布洛克煤矸石烧结砖和定海粉煤灰制品、鹤煤煤层气发电和矿井水综合利用、电厂脱硫等项目。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同比有很大提高。二是食品加工循环产业链,不断完善“粮食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精深加工—废弃物处理再利用”循环链。依托大用公司、永达公司等龙头企业,围绕畜牧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产生的下脚料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了利用动物羽毛、内脏、血水、骨头等废弃物生产蛋白酶解生物饲料、血源性生物活性蛋白、骨素,利用玉米皮胚芽生产玉米油、蛋白粉等项目。年处理鸡羽毛3万吨,鸡血1万吨,鸡骨4万吨,农产品加工废弃物5万吨。三是金属镁循环产业链,通过引进资金、整合资源、改进工艺,发展深加工产品,打造“金属镁—高纯镁—镁合金—镁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型材和板材及多种专用产品”循环链。关闭了62家年产1000吨以下的“小金属镁”厂,禁止新上年产1万吨以下的金属镁冶炼厂。在金属镁冶炼上,地恩地公司利用新型煤制气冶炼法和蓄热式竖罐还原炉技术改革传统工艺,使能源综合利用率提高2倍,能耗和环保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东大公司利用冶炼金属镁所排出的废渣——镁渣和煤矸石等废料生产高性能新型陶瓷滤料,年回收利用金属镁冶炼废渣和煤矸石等废料10万吨,使金属镁产业循环链条得到进一步完善。

  2在发展循环型农业方面,一是以工农复合为基础实现农业循环化发展,通过利用新技术,围绕种植、养殖和农产品深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建设了利用玉米芯提取糠醛(益民糠醛),秸秆生物质能发电(国能生物电厂)、秸秆板材(万华生态板业);中鹤集团利用玉米皮胚芽生产玉米油、蛋白粉等项目,实现了秸秆的多元化规模化利用,年处理秸秆136万吨,畜禽粪便50万吨,2015年我市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二是发展高效农业,实现源头减量化。用标准化、集约化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全市建设39个万亩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片、42个万亩小麦高产创建示范片,集中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新型植保器械,目前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9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62%,实现了农业生产的低消耗,高产出。三是创新农业发展新模式。依托龙头企业中鹤集团,通过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土地向农机合作社集中、人口向新城社区集中的“三集中”方式,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把农业大田建成企业“第一车间”;延伸工农复合链条,将粮食生产成麦芽糊精、饴糖、玉米蛋白粉、糖果、小麦专用粉、小麦淀粉、谷朊粉、速冻食品等产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按照“以产兴城、以城促产”的理念,规划建设了占地11平方公里的绿色低碳小区,将全镇所有村庄并入该社区,实现全部农民就地转移,整体推进城镇化。

  3在发展循环型社会方面,一是加快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相继建设了浚县、淇县、淇滨区3个污水处理厂和4家燃煤电厂脱硫设施以及淇滨污水处理厂脱氮工程等,有效保障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十二五以来,鹤壁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削减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二是加强生活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建设了利用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沼气发电项目、用建筑垃圾生产烧结砖和混凝土砌块项目,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三是大力推广建筑绿色化。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市区新建建筑节能实施率保持100%,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率达到了70%。四是推广交通清洁化。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015年新购置了380台新能源公交车(含浚县180台电动公交车);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在主城区建设了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站点80个,投放公共自行车2000辆;加快运力结构调整,2015年淘汰高耗能老旧公交车106辆,黄标车2800辆。

  4在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围绕煤电化材、食品加工、金属镁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实施贯标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循环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2007年底,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后,共收集相关标准1000余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9项,发布河南省地方标准4项、鹤壁市地方标准规范13项、企业标准74项,建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13套,并配套制定《鹤壁市主要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全市试点企业循环经济标准覆盖率达到97%。2010年11月,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国家标准委组织的考核验收,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鹤壁通过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为鹤壁市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出路,实现了资源型城市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延缓了资源枯竭速度,改善了城市环境,5项“十二五”节能减排主要经济指标均超额完成序时进度,其中万元GDP能耗指标提前2年完成“十二五”目标。

  二、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标准化工作

  鹤壁市于2007年成功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创建任务,近年来,围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创建、深化提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1建立完善了标准体系。一是大力推进煤电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了“煤矸石——发电——新型建材”、“煤——精煤——煤化工”、“煤层气——发电”、“矿井水综合利用”、“发电——粉煤灰——建材”等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二是建立了“种植——饲料——养殖——畜产品加工”、“畜牧养殖——粪便——有机肥——无公害农产品”、“畜禽加工——下脚料——有机肥与蛋白饲料”、“秸秆青贮——畜禽粪便——沼气——发电”等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建材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了《余热资源回收利用评价方法》、《余热发电锅炉烟气可用余热的计算方法方法》等标准,建立了“水泥余热——发电”和“粉煤灰——水泥”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四是大力推进金属镁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了金属镁冶炼——高纯镁——镁合金——镁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型材和板材及多种专用产品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2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循环经济标准。围绕煤电、食品加工、新型建材、金属镁四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建立健全了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循环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了主、副产业链各要素之间横向偶合关系,促成相互间的物质和能量循环。共收集标准1000余项,参与制定《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镁合金牺牲阳极》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9项,发布《青贮饲料技术规程》、《秸秆氨化技术规程》等鹤壁市地方标准规范13项,企业标准74项,标准覆盖率达97%,培训率达到100%,贯彻执行率达到100%。同时,制定了《鹤壁市主要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指标作出了明确规定,统一了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为循环经济标准化实施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

  3切实发挥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本着以标养标的原则,边建标边贯标,努力缩短标准制订和应用周期,让企业在第一时间就能感受到标准化工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将鹤煤集团、维恩克公司、同力水泥公司、大用、永达等龙头企业确定试点企业,突出特色,发挥示范作用,逐步建立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实现研发和标准研制同步进行。各产业链试点企业通过将标准与技术改造同步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标准体系,更带来了不菲的经济社会效益。全市各级各类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纷纷建立了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标准化工作,为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三、循环经济的地方立法

  我市作为以煤炭、电力资源为主导转型发展的新型资源化城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市建设更高品质“生态文明之城、活力特色之城、幸福和谐之城”的亮点和特色。近些年来,我市在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创新,先后被国家赋予全国“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市”、“节能减排示范市”、“中美低碳生态城市试点”、“海绵城市试点”等,其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被吸收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并在全国推广。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生态城市建设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开始凸显,节能减排任务加剧,中水回用、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等关系社会民生和生态环保问题还比较突出。城市建设无论从规划层面,还是管理层面,都迫切需要把制度化、法制化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理念融入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发展,从而更加有效地促进资源和环境保护,使资源利用更加集约节约、环境营造更加自然生态、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提升。

  在此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以国家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为契机,在市委领导下,以市人大为主导,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讨论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年7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首次行使立法权,首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并在全省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中首批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批。法规的出台是市委的重大决策,凝聚着全市人民的智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立法历史具有里程碑意义,影响深远。

  《条例》以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为主要依据,参考借鉴了贵州省、大连市等外省市的地方立法经验。严格按照地方立法权限的要求,注重与上位法相契合,与国家政策和我市实际相衔接,与社会未来发展趋势相适应,顺应全市人民的新期盼。重点围绕我市是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以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优势,内容上注重突出重点和地方特色,具体条款中注重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权责划分上注重统一性对应性,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为我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的贯彻执行

  《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2月1日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督促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创造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促进民生改善,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调研及实地察看等形式,于2017年7月31日对我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淇滨区、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后对天赉渠生态治理项目、二支渠生态治理项目、怡乐园海绵城市改造项目、护城河生态治理项目、鹤壁东江建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平方米工业化住宅PC预制构件建设项目、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回用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具体执法检查情况如下: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县(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理念,始终把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放到重要战略位置,作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指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1编制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情况

  市政府邀请中国社科院中国循环经济与环境评估预测研究中心对循环经济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总体规划》,确定了以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整体循环化转型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通过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基础设施体系和循环型服务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循环经济发展层次,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城乡整体循环化转型。浚县按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要求,起草了《浚县十三五时期循环经济及生态发展规划》。淇县计划邀请中国社科院等多家循环经济与环境评估预测研究中心编制《淇县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将近期启动规划的编制工作。

  2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目标责任制情况

  市政府制定了《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指标表》,按年度对各项建设指标进行细化分解;每年制定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鹤壁市节能减排示范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市考核办法》,对各县区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工作评估审计

  市政府在淇县开展干部离任水资源、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审计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逐步全市铺开,推动领导干部离任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工作评估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浚县将借鉴淇县试点工作经验,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依据要求制定具体办法;鹤山区、淇滨区、山城区正在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离任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工作评估审计工作措施和途径。

  4县(区)政府对本地区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状况定期考核情况

  鹤山区印发了《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列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年终依法治区评先的指标。定期对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进行现场督导、研判,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10月底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示范市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5市政府制定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三部配套管理办法情况

  今年年初,市政府将《鹤壁市建筑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纳入立法计划,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和推进会,督促指导起草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为健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2016年,市政府成立了建筑垃圾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对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收费制度、特许经营、平台建设、运输管理等提出了规范化管理意见。今年,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管理、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及资源化利用管理等目标要求。

  6市、县(区)政府设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情况

  市政府起草了《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近期将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17年,我市拟安排1000万元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今后根据循环经济发展情况优先保障这方面资金需求。浚县将参照上述管理办法,起草《浚县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淇县拟设立部分资金专项用于生态城市建设,县政府常务会议近期将研究讨论。山城区自2015年至今,共为15个循环经济项目共争取到上级资金138亿元,为总投资45亿元的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并在2009年设立了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占比为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01%,用于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和加大循环经济宣传等。

  7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条例》情况

  市政府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生态优先的理念落实到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的每个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争把鹤壁市建设成一座“会呼吸的城市”。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在《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增设了海绵城市专章;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了《鹤壁市新城区城市水系专项规划》。目前,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基本实现“宏观、中观、微观”全覆盖。

  二是建立规范标准体系。出台了《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纲和管理依据,形成与现有管理体系相融合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制度与机制。出台了城市蓝线、绿线管理制度,最大限度保护原有的河流、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完成了鹤壁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短历时雨型分型和长历时雨型分析,为雨水管渠设计提供依据。

  三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面积298平方公里,试点项目包括绿地广场、城市道路工程、雨污分流改造与截污工程、河道治理、城市防洪与水源涵养、建筑小区等6大类68项317个,总投资3287亿元。截至目前,6大类项目均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38亿元,完工面积1247平方公里,已完工面积占比418%。加快监测平台建设,设立监测点97处。

  淇滨区承担的海绵城市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类、人行道类、雨污分流类、绿地游园类、公共设施类、小区类、公共建筑类等七大类共计257个,总投资816亿元。截止目前,已完工海绵城市项目53个;在建海绵城市项目21个;未开工海绵城市项目183个。同时,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积极推进生态城区建设,目前完成绿化工程55项,累计栽植各类乔木204万余株、花灌木658万株,地被类植物451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291万平方米,改造及补造面积232万平方米;新建的明达游园和天赉游园基本完工。

  五、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循环经济试点市、示范市创建过程中,确定一些试点企业,形成一定量的循环经济的“点”,但“点”与“点”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循环经济的“链条”基本没有形成或者说“循环经济链条还很短”;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的层次还比较低,动、静脉产业也没有明确脉络。

  2循环经济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市发展改革、财政、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参与较多,个别县区和单位对这项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导致部分项目推进较慢。一些企业经营者只注重投资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对循环经济本身和推进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清洁生产带来的经济效益重视不够,对废弃物再生利用产生的经济效益关注也不够,影响和制约着更广泛地在企业内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部分群众由于长期养成的生产生活习惯,节约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淡薄。

  3社会的主体意识总体上还不强。个别政府部门对循环经济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规划、引导还不到位,多元的投资体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等没有形成;企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即使是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重视项目、资金的争取,对循环经济的效果关注不够,动力不足;社会组织、住宅小区、公众发展循环经济意识淡漠,循环经济的发展发展氛围尚未形成。

  4工作推进中没有形成有效“合力”。循环经济涉及面广,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工作内容、发展目标、体系建设、推进举措、监督制约机制等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环节衔接还不够顺畅。循环经济信息、技术、产品等交流、交易缺乏平台。循环经济指标统计体系还不健全,有关标准不全面、不完善。

  5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条例》出台以后,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了有效的工作,但对违法现象查处力度不够,没有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由于《条例》涉及到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将餐厨废弃物产生的再生油用于食品加工等行为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执法单位执法积极性不高,存在“重视被动执法,轻视主动执法”现象。

  6“取土烧砖”、违法采石等破坏生态的现象依然存在;我市第三产业比重低,二产中传统产业较多,高耗能企业多,节能减排压力较大。

  7技术人才支撑尤显不够。我市循环经济新技术引进、吸收、推广、利用难的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由于缺乏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利用的人才,缺乏重要的技术支撑,导致循环链条不长、链条上科技含量不高,企业内部循环多、企业之间循环少,纵向循环多、横向循环少等问题。

  8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配套政策和技术需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经济政策、法规的研究、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的研发,对这些理论和技术的研发有待加强。《条例》中要求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三个配套管理办法,个别部门重视不够,投入起草力量不足,进展缓慢。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等政策制定了文件,还有待进一步落到实处。以企业为循环经济主体在财政、税收、金融、技术设备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还不够等。

  六、建议与展望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模式的根本变革。循环经济不仅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合反馈式循环过程,实现从“排除废物”到“利用废物”的过程,达到“最佳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

  十几年来,鹤壁市“一张蓝图”引导,“一茬接着一茬”努力,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为了保证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要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县区、园区和大型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立专职的循环经济发展办公室。在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并积极发挥工作协同,为循环经济发展集思广益,献计献策。

  2要为循环经济发展绘制科学蓝图。要从整体上对发展循环经济做出科学部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促进全市循环经济高起点推进,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做指导,编制《鹤壁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鹤壁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和《鹤壁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总体规划》,提出构建循环型工业、循环型农业和循环型城市体系总体思路,明确循环经济的重点产业和分阶段目标任务。

  3要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有效制度保障,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和技术。应尽快研究出台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管理办法,使垃圾资源利用最大化。加大对外开放和合作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成熟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技术、工艺、设备、人才等,加快我市的循环经济发展步伐。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研发适用有效的资源节约型的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应建立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保障循环经济顺利推进。

  4要结合全市的产业特点和优势,不断拓宽思路,围绕优势资源,以项目为载体来带动全市支柱产业的循环式组合发展。一是提升产业集聚区、特色产业园区的功能,实施动脉产业、静脉产业同步开发,构建产业间相互链接、协同耦合、物料闭路循环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网;对其固废、危废等实现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以“区中园”“园中园”形式规划建设“城市矿产”类静脉产业园。要加快静脉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静脉产业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弃物资源化和再生利用的产业,静脉产业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和抓手。逐步并加快将废金属、废塑料、报废机动车、废旧橡胶轮胎、废旧机电、废旧电气电子等“城市矿产”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城镇低值废弃物集聚化、规模化和资源利用化。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城市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制定垃圾分类激励政策,持续完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立机械化、密封花、压缩化、数字化的垃圾收集和中转运输体系,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对接,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减少原生矿产开采,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减少土地占用,降低污染物排放,切实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二是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环境,加快做大类似太阳能光伏发电、泡沫玻璃、再生资源、风力发电、中水回用等产品和项目,有针对性的加快加大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增绿增效;三是进一步加快加大农林废弃物资源利用化的速度和力度,进一步提高秸秆利用率,构建“种植业——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沼肥还田、养殖业——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种植业”循环利用模式、利用畜禽粪便生产生物有机肥等。

  5要鼓励支持重点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技术和产品开发力度,重点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建立全市循环经济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推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的现代技术,建设循环经济技术信息交流交易平台,不断强化循环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形成政府、企业、学术、教育、金融、民间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共同推动,互通有无,互相促进,分享喜悦,共享成果的渐厚氛围和良好局面。

  6综合用好国家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的正激励和负约束,加快循环经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促进循环经济有序、规范发展。鹤壁是全国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示范城市,是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是首批中美低碳生态试点城市,2015年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6个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目前已具有国家级的试点示范三十多个,包括正在创建的全国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不同的政策、项目、资金、素质要求,对循环经济发展都会有异曲同工之处,都会有殊途同归之效,有序推进,并行不悖,互相促进,对其负约束,也必须坚决执行到位,毫不含糊。

  7要进一步加大循环经济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是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相关部门要引起重视,细化目标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推进《条例》落到实处。要广泛开展循环经济宣传和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倡导节俭文明,提高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8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加强《条例》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对生态城市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执法水平,尤其对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更好地服务我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各监管部门作用,发现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查处,使《条例》逐步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更好的促进我市生态城市建设,实现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的建设目标。(樊举格 郭正方 孙小珂 原丽 魏小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