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集锦
关于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思考
字体:
来源: 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6-08-23 00:00

        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基本形式,也是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的重要渠道。常委会会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大常委会职权的发挥,关系着人大的权威和形象。

  从我市的情况看,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都下了不少功夫,想了不少好的办法,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源汇区修订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舞阳县出台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召陵区出台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行了满意度票决制,会前举办法制讲座,邀请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对一些重大事项和审议意见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等举措,都有力促进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提高,强化了人大的监督职能。但客观分析,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在议题选择上与“抓大事、议大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会前有时准备不够充分,审议时个别组成人员发言质量不高,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等。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按照监督法的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仍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的课题。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必须在科学选定议题,做好会前准备,搞好会中审议,加强跟踪督办,健全完善制度,做好公开工作等六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着眼大局,在选准选好议题上下功夫。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抓大事、议大事、决定大事的国家权力机关,不能不分轻重,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真正把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和影响广泛的问题提交到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讨论决定。具体操作中,应把握好三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做到“四个围绕”,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重要法律法规的实施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二,在原则上要科学准确,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办事,议题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确定的方式要符合法定程序,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不违法;坚持讲求实效,议题数量应少而精,把那些能够抓出实效的事项列入议题,以保证人大常委会能够集中精力抓大事、抓重点、抓出实效;坚持群众利益,广泛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把他们的意见作为确定会议议题的重要依据。第三,在程序上要有条不紊,做到“五个结合”。即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与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业务范畴相结合,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相结合,与代表视察发现的问题相结合,与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议题相结合,与同级党委的中心工作相结合。结合我市实际,要有重点地加大对“三农”工作、城市建设和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发展、财政预算执行、社会稳定等工作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选择议题的针对性,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二)精心运筹,在扎实做好会前准备上下功夫。会前准备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好调查研究。做好调查研究是提高会议质量的基础。只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的内容掌握准确、详细,会上发言才有深度和说理性,体现出议大事的水平。因此,应在会前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充分的时间,开展调查、视察等活动。在调查中,调查对象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不能忽视落后的、差的,多跑第一线,多深入基层,方式上尽可能采取“随机抽样”。二是做好会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有关工委室会前要搜集、整理、编印有关资料,及时提供给组成人员,让其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必要时还要组织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听取情况介绍,便于掌握情况。要按照监督法规定,把会议材料及时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让他们提前熟悉,作好审议准备。组成人员对审议议题,要提前写好发言提纲。办公室要瞄定零差错目标,提前做好会务工作,确保百密而无一疏。三是加强同“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对需要听取和审议的议题,要提前通知“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送审会议材料,严把文字关,防止报告内容不全、不实,角度不准,称谓不规范等。还可以让“一府两院”领导定期向常委会通报工作情况和信息,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视察、调查、座谈,交换工作意见等,通过这些活动为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三)抓住关键,在认真搞好会中审议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尽可能让到会的组成人员、法定列席人员、应邀的人大代表在审议时都有发言机会,使会议的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安排足够的时间,让组成人员充分展开讨论。每次会议议题都要坚持少而精,不宜过多,安排1-2个即可。可以尝试打破轮流发言的办法,实行中心发言人的专题发言与常委会领导的总结发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审议,避免审议的单一性。对一些重要议题,可适当放宽时间,真正把议题议深议透,把问题找准。要在提高发言质量上多想办法,引导组成人员在审议发言过程中要坚持客观性,无论是肯定成绩还是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都应客观公正,用事实说话,通过典型的事例说明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恰如其分。形成的审议意见,要以能落实、见效果为标准,能提出细化、量化要求的,都应尽量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

  (四)强化保障,在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上下功夫。一是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制度规范。人大常委会会议具有法定性,工作程序化的要求很强,一切都要照章行事。因此,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办法以及一些专项性的监督办法,如人事任免办法、预算监督办法、审议意见处理办法、人大信访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人大常委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制度要求。要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学习制度,除继续坚持会前法制讲座制度,围绕会议内容,一会学一法外,要引导组成人员加强自学,夯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基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视察制度等,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登记、评议考核和纪律约束机制。建议建立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先进人大工作者活动,对深入调研、发言积极且质量高、成绩显著的组成人员予以表彰。继续实行出缺席通报制度,尤其是要对缺席率高、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的“哑巴”组成人员实行辞职制度。三是对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员的制度要求。要制定列席人员守则,明确规定必须列席的人员;要求列席人员保证按时出席,认真回答组成人员的询问,虚心听取审议,接受意见。会后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并做好反馈工作。

  (五)跟踪督办,在确保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能否得到有效落实,是检验常委会会议质量高低的“试金石”。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对作出的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实行“一府两院”限期整改后再报告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有效地解决了“审归审、干归干、程序过后一个样”的问题,增强了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权威性,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督办力度还需要加大,督办形式、机制还需要探索创新。建议建立通报制度,即定期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落实常委会会议精神的情况采取各种形式进行通报。对“一府两院”就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的报告继续探索实行表决制,满意票未超过半数的,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并重新报告办理结果。重新报告仍未获得通过的,也要组织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并作出有关决议、决定。同时,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垂直管理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评议力度,学习借兄弟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解决民生问题评价工作的好办法,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力维护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权威。

  (六)注重创新,在做好公开工作上下功夫。公开透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也是监督法的一大亮点。近年来,我们对市政府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对审计出的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开后,引起了比较好的反响,就可以看出人民群众知情知政的热情。今后,要依法继续探索公开的方式、途径、内容、程序等,更加广泛地发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关注和参与。要不断拓宽公开形式,开办漯河人大网和《人大在线》电视专栏。要扩大公开内容,及时将常委会会议、活动等内容予以公开。比如: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工作台帐,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等,都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各项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后,“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在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同时,也要向社会公开。在做好公开的同时,各工委室要注意把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规范上升为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对公开的具体实践进行细化和规范,更好地提高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质量。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