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发展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以五大发展理念为遵循,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也是新时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应有之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既要在加强自身建设、拓展工作思路等方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又要把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全过程,依法履职,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崇尚创新,推进人大监督机制日臻完善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在严格执行人大工作程序的基础上,着力探索人大监督工作的机制和方法,以创新理念推进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一)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人大工作的创新,首要是思想观念的创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权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监督形式和方式,围绕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促进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领域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以创新激发各方面的工作活力。要围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方面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制度机制创新。在主动顺应新要求、适应新常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勇于提出新思想、新观点,不断丰富和充实人大监督制度,形成刚性约束,真正让人大的监督刚柔并济、春风化雨。要针对突出问题,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根据反馈情况采取措施,直至问题解决。2015年,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地方非法集资现象严重,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给经济社会带来较大隐患的突出问题,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作出了《关于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进行全面清查和依法打击,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过程中,针对乡镇人大工作薄弱问题,以中央、省委文件为指导,结合三门峡县乡人大工作现状,以市委文件形式明确每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1名,每年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从机制、人员、经费等方面保证县乡人大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据理事。
(三)注重监督方式创新。创新监督方式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动力。要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渠道,综合运用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听取报告、满意度测评、专项评议等方式,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注重监督方式创新,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参与、事中跟踪、事后督办,不断延伸人大监督触角。要建立和完善督办落实机制,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或形成审议意见后,要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全面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跟踪督促,一盯到底,推动工作落实。对通过一次审议、视察和检查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反复监督,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直至问题解决。要加强对人大跟踪监督工作的宣传,运用人大网站、常委会公报等媒介及时全面公开跟踪监督和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提高监督实效。
二、注重协调,保证人大依法有效监督
协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做好人大工作,必须贯彻协调理念,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充分运用好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
(一)协调各项法定职权。人大工作既有强力的监督职能,又有很强的协调作用。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务会要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协调发展依法履职。在立法方面,被省人大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健全人大主导、公众有序参与的立法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积极性,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要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界定范围及运行程序,进一步理顺党委决策、人大决定和政府实施的关系;充分用好人大各种监督方式,坚持寓监督与支持,强化刚性监督;在人事任免权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健全任前测试、表态发言、任后宪法宣誓等工作环节,着力强化任前考察、严格任中程序、加强任后监督。
(二)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一方面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找准监督和支持的结合点,勇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准确把握监督的“尺度和量度”,既要让“一府两院”体会到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又要使“一府两院”感受到支持的“态度和温度”,在党委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同向发力,共同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同时,要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并做好跟踪监督,确保监督质量和督办效果,帮助党委政府凝聚人心,化解矛盾。
(三)协调补齐发展短板。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优势,牢牢把握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找准工作切入点、落脚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职权,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地区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目前,对三门峡来说,做好人大工作,就是要坚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不动摇,围绕转型发展主线,围绕打造省际中心城市目标,着力建设新型工业化城市、高成长服务业先进市、特色农业强市和网络经济大市,找准发展短板,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寻对策、找方法,为早日实现既定目标建言献策。同时,在协调发展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持续的问题,针对当下农村人口脱贫这一最突出的短板,发挥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变“输血”为“造血”,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方式,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就业扶持、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有关扶贫脱贫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进行重点督办,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倡导绿色,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保护生态环境,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义务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一)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历史上,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给全世界人民敲响了警钟,目前,“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度关注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大气、水、土壤、噪音、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现实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让群众忘不了乡音,记得起乡愁。近年来,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环境保护问题,持续开展“三门峡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多次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作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保护黄河湿地及白天鹅栖息地的决定,将白天鹅和红腹锦鸡命名为市鸟,有力地提升了三门峡的城市美誉度,擦亮了“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的城市名片。
(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6年,是三门峡实施地方立法权的起始之年。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广泛征求民意,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立法规划、确定立法项目,为“美丽天鹅城”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目前,我市的首部地方法规《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初稿已经形成,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三)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就影响绿色发展的有关问题加强调研和督导,及时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健全绿色发展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和公开制度,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要深入细致地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为契机,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科学分析检查情况,找准薄弱环节,提出准确可行的整改意见,并加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及时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问效,对百姓关注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人大关注的重点开展专题询问,必要时对环境整治效果“回头看”,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活方式不断深入人心,并成为行动自觉。
四、厚植开放,全面畅通人大监督工作渠道
开放理念体现了联系的、发展的哲学思维。将开放理念贯彻于人大工作之中,有利于强化人民对权力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以开放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人大的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公开是推进依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坚持常委会履职向社会公开有利于促进公民对政治活动的有序参与,有利于促进人大常委会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开放的胸怀,广开言路听民声,广纳民意汇民智,广寻良方解民忧,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公众参与,凝聚社会共识。从议题选择、履职过程以及成效评判等环节扩大公众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推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策更加开放、更加公开、更加透明。
(二)以开放拓展群众监督方式。人大工作要与时俱进,适应地方开放发展的新要求,就要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开展工作。要建立重要活动提前公示制度,对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议题、立法项目、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和开展的其他重要活动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全面向社会公开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事项、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等情况,邀请代表、群众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列席人大常委会,扩大公众参与。
(三)以开放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加快人大信息化建设步伐已经成为加快发展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建立人代会及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开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率;搭建互联网交流平台,加强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与常委会的联系互动,围绕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通过公众网互动平台与网友沟通。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网络平台,方便代表在网上提交意见建议、查询办理进度、提出反馈意见。
五、推进共享,促进监督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相互联系,相得益彰,是有机统一整体,而共享是贯穿其中的红线,也是五大发展理念的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以监督惠民生。人民群众是否“共享”发展成果和改革红利,是评判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民生事项和省、市“民生工程”列为监督重点和审议议题,围绕就业、脱贫、教育、分配、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开展监督,以立法作出制度安排,以调研提出建议,推动政府部门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小组活动为载体,定期接待选区选民,听民意、解民忧,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以监督护财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探索财政监督新方法、新途径,看紧管牢政府的“钱袋子”,切实把好初审、执行、决算“三关”,把政府性收支包括债务全部纳入人大监督视野,逐步把“财权”关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铁笼,并探索建立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和支出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等全口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让政府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每一块钱都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三)以监督促公正。人大工作要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推动“一府两院”创造平安和谐、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对法检两院和重点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建立健全“两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开展“两院”专项工作评议,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让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让每名法官和检察官都能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