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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评议形式提高评议实效 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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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6-08-23 00:0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而创新则居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也要有创新的思维。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评议,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而形成的一种监督方式。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效开展工作评议,实践中大胆探索,在总结多年来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创新评议形式,注重评议效果,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机制办法,使评议工作开展得更广泛、更深入、更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讲效率,合理安排时间

  组织代表开展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和举措。过去工作评议持续持续时间比较长,从筹备到整改甚至长达半年之久,参评代表和被评单位都感到压力巨大。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依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力求精简会议,合理安排时间,集中精力开展评议。考虑到政府组成部门年终业务繁忙,工作评议一般安排在上半年,为被评部门整改预留充足的时间。从动员到整改测评,时限为4个月左右的时间,既兼顾了被评部门的实际,又确保了评议工作质量,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求实际,创新统分结合方式

  过去评议动员会和评议大会都是集中统一召开,要求各被评部门统一参加会议。特别是评议大会,对多个部门逐个评议,其他部门人员也一起听,会期有时长达一天,虽有声势,但针对性不强,因被评部门业务性质不同,多数人员对代表评议发言中涉及其他部门的业务缺乏了解,所以评议效果不佳。近年来,常委会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方式方法,采取集中动员(即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分别评议(即哪个评议组调查成熟,就可以随时召开评议会)的方式,使评议符合实际,更具有针对性,评议效果明显提升。

  三、严程序,科学选定对象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含垂直部门),都应处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理应都纳入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评议范围。鉴于“一府两院”涉及部门较多,人大常委会每年评议的数量不可能过多,对其进行工作评议时间和精力上也有限。因此,为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在选定评议对象和制定评议方案时,我们着力把握四个原则:一是注重分批评议原则。把“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作为评议的对象和范围,届内按年度分次分批确定评议对象,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进行。既考虑到工作的平衡性,又兼顾了评议的普遍性。二是注重有针对性的原则。结合我市人大监督重点工作所涉及的部门,科学选定评议对象,既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又有所侧重,从而增强了工作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务实为民原则。结合群众反映热点问题所涉及的部门,以问题为导向,科学选定评议对象,加大对位高权重的权力部门和执法单位的工作评议,提升工作评议的质量和水平。四是注重程序严谨的原则。根据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工作评议,要经过制订计划、确定对象、宣传动员、自评自查、视察调研、形成意见、听取报告、会议评议、票决测评、跟踪监督、公布结果等多个步骤和环节。我们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切实把好前期调研、会议评议和反馈落实阶段的工作,统一规范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评议设定的内容程序,一个环节套着一个环节进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四、重调研,突出问题导向

  一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良好的计划是成功的一半。工作评议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要求都很高。因此,在前期准备阶段,市人大常委会统筹计划,精心安排,拟定好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明确评议的指导思想、参评单位和内容、程序,以及方法和要求,着力抓好宣传发动,为组织开展对“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工作评议提供保障。二是广泛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是提高工作评议实效的前提和基础。在前期调研阶段,既要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个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又要有所侧重,聚焦民生,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在采取走访座谈、明查暗访、查看现场等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运用网络信息平台、广泛开展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手段,尽可能多地征集群众的建议意见,使评议前的调查更加充分地表达民意、反映民声。三是及时反馈意见。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广泛征求和收集到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归纳分析和汇总,及时向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反馈,并要求在部门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对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特别是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行政、司法个案,及时回访跟踪,进一步调查核实,深入解剖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形成调研评议报告,向主任会议汇报,力求调查客观全面,为组织开展工作评议提供可靠翔实的客观依据。

  五、说实话,力求真评实议

  一是扩大参与评议的人员范围。会议评议除了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参加、“一府两院”及相关评议部门负责人列席外,还邀请一定数量的基层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会;同时还通过在商丘日报、商丘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征集公民旁听评议会议,让更多的普通公众走入权力机关,了解人大评议监督的过程,畅通民意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对评议双方的双向监督和双向促进作用。二是严格组织会议评议。会议评议是核心、是关键,听取和评议部门工作时,先听取评议部门工作报告,再听取人大评议调研报告,而后组织进行面对面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会议上,紧扣主题,积极发言,用语须简明扼要,讲成绩要实,讲问题要准,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确保评议质效。同时,评议中,就群众特别关心的民生问题,适时引入询问机制,让被评议对象就有关情况进行解答,增强工作评议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抓好票决测评。测评票的设置不单单只有总体评价,而是根据被评单位的工作,按满意、不满意两个档次分类分项设计,力求内容设置科学合理;引入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测评的工作机制,采用不同类型表格分别填写进行民主测评,适时公布测评结果,真正实现评价工作客观公正,评议过程公开透明。

  六、促整改,强化跟踪督办

  一是强化意见的交办督办。会议评议结束后,常委会应根据评议大会上的评议发言,对反映强烈、形成共识的评议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被评议单位反馈,同时分送有关领导机关和单位;同时要求被评议单位根据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上报整改结果。二是抓好跟踪督办。评议意见反馈有关部门后,常委会及时跟进,组织相关委室人员对被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对口监督、动态监督和全程监督,可通过回访调查、现场监督,经常性对被评单位落实评议意见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报请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集中听取被评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以增强评议监督的效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评议意见中涉及个别重大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紧盯不放,并严格坚持“三个不放过”:评议意见不落实的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表决不通过的不放过。对于测评结果“不满意”票超过50%的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采取检查、视察、听取汇报、询问、质询等多种形式跟踪监督,责成其继续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由主任会议决定继续将其列入下一年度评议对象。对于两次评议“不满意”票超过50%的单位,将建议市委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并对班子作相应调整。确保重点评议意见尽快落实,确保民生问题尽快得到解决,确保工作评议收到实效。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