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在现实工作中,由于乡镇处于国家政权的最末端,直接与群众接触,人少事多,事务繁杂,几乎国家的所有政策都要靠乡镇去落实,加之体制机制方面的不完善,乡镇工作往往是“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很多乡镇人大主席团特别是人大主席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中心工作上,难以处理好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常常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利于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不利于乡镇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不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为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乡镇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央和省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两个认识”。一是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乡镇政权组织建设的核心,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二是提高对人大主席岗位的认识。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靠乡镇人大主席去做。在基层人大工作中,乡镇人大主席既是本级代表的联系人,又是代表活动的组织人,还是群众意见的代言人。乡镇人大主席既是人大工作最基层、最核心的队伍,也是人大工作最基础、最中坚的力量。要正确认识角色的转换,正确看待自己肩负的重要职责,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昂扬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自身形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把人大业务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静下心来,认真系统地学习掌握人大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带领乡镇人大主席齐心协力做好乡镇人大各项工作。
二、处理好“四种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要有为有威,有为有位,离不开党委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党委的把关定向:一要全力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在谋划工作时,要强化“全局”意识,突出“中心”位置;确定议题时,要围绕党委关心的大事,紧扣党委关注的重点;行使职权时,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党委的指示和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不能背离党委意图,这要成为乡镇人大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二要全力推动党委的决策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好人大的“三大优势”:(1)政治优势。要通过人大这面旗帜,把广大代表团结起来,进而把人民群众团结起来,为实现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共同努力。(2)职能优势。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支持作用,积极响应党委的号召,党委的工作重点在哪里,人大的监督就要跟进到那里,党委的工作难点在哪里,人大的作用就要发挥到那里。(3)智力优势。要组织主席团成员、人大代表深入调研,摸实情、支实招,为乡镇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三要全力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要在积极作为的同时,经常向党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争取党委在全局工作安排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人大与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而不是个人行为,目的在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要正确处理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就必须牢牢把握两条原则:(1)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只要是为了群众利益,就要大胆行使监督权力。监督要善于抓住事关全局的、根本性的、长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认真加以解决。(2)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人大与政府,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要服从服务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很好地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主动为政府出主意、想办法,支持政府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处理好与县人大的关系。县人大与乡镇人大是法律上监督、工作上联系、业务上指导的关系。因此,乡镇人大只有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才能把人大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四是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人大本职工作的关系。从基层实际情况来看,乡镇人大主席基本上都要在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中包抓一个方面,有的还要包片驻村,往往腾不出更多的精力来从事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乡镇人大主席要把握好分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度”,必须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以主要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党委的中心工作。人大工作者要把党委的其他工作看作是充实本职工作内涵、扩大人大工作外延、提升人大工作者能力和了解民意的渠道,做到既要种好“自家的田”,又不要荒废“他人的地”,两促进,两不误。
三、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好“四会”。一要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法律规定的,乡镇必须要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开好每年两次的人民代表大会,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会议,不能怕麻烦、图省事,坚决克服对人代会重视不够、审议质量不高、会议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二要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应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三要开好政情民意通报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向人大代表通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使人大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四要适时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认真审查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报告和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对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开展监督。二是依法履行职权。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对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权、对乡镇政府领导成员的选举权。乡镇人大要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行使好决定权,并抓好对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体现其权威性。要行使好监督权,理直气壮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搞好依法治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促进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及其干部职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干事创业。要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作为乡镇人大的根本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发挥人大主席团在依法治理乡镇中的主导作用。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代表工作是基础。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纽带,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一要发挥好“人大代表之家”的阵地作用,不断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创新的代表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真正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提高代表素质的基地,代表议政督政的平台,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二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民解忧、为民服务,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要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力度,既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更要注重办理的质量和办理的效果。四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让代表广泛接受选民的监督,增强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意识。总的要求是,每位代表在任期内,必须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四是积极强化自身建设。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乡镇人大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一方面要加强作风建设。人大工作的特点是覆盖面广,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对人大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法律知识以及工作经验都有非常高的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接受新知识、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要结合乡镇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学习、检查、视察、评议、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代表建议办理等各项制度,建好选民登记簿、来信来访登记簿和代表花名册等各种文档资料,使乡镇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