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集锦
开展人大联动机制落实五大发展理念 推动市域经济社会进步
字体:
来源: 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6-08-23 00:00

  十八大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要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在重大决策之前根据需要进行充分协商,更好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目前,各级人大机关在工作实践中,都在积极探索和运用联动工作机制方式,以提高各级人大机关工作效率,都把人大联动工作机制当作当前地方各级人大开展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县级人大处于承上启下的层面,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但在各级人大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和运用过程中,仍然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内容,本文初探以县级人大为层面的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和完善,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联动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横向联动机制不够。如议案办理中很多可以联动的内容都没有开展,却存在个别联动项目联动较为频繁,如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联动较少,征询意见机制不健全,联动幅度明显不广,存在“走形式”现象,不利于收集民智和凝聚共识。

  上下联动形式单一。人大行使监督权运用的形式单一,普遍采用执法检查等形式,较少采用专题询问、质询、罢免、撤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并在实践中与外部机构联动力度有待加强,缺少与党纪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之间的结合,不利于形成更大的监督合力。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后,仅提几点意见和建议,偏重于程序性监督,并没有持续联动保证效果。

  联动反馈机制不规范。一是联动选题机制不规范。人大内部联动上联下模式较多,上级人大提出内容,下级人大参与,在选题上大多根据上级人大的工作需要,不会过度考虑是否符合本级人大实际工作需要。实践中,有的联动未能全面反映客观情况和群众意愿,针对性不强,且参与联动的个别部门存在争权、推诿现象。在机构上与政协等部门联动不紧密。二是联动反馈机制不规范。参与联动方会提交联动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等,但是上级人大很少就意见建议向参与联动的机关反馈,不利于推动工作。三是各级人大内部机构设置不一致。导致参与联动方内部之间业务交叉,不利于联动开展以及组织人员。

  二、开展联动工作的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形势下,我们要这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推动人大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优越性。

  联动主题上下一致。一是建立健全联动日常工作制度。各级人大要重视人大内部联动的重要意义,把协商制度纳入工作部署和议事日程,科学合理调整议事程序,细化和规范工作规则和程序,对联动要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的指导性文件和惯例。二是不断完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要贯彻落实联动机制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推动机制实施,把全面贯彻实施联动机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各级人大从机制上保障联动成果落地,使联动选题与成果更好地顺应民意、合乎实际、促动发展。三是健全提前沟通与协商机制。联动选题要健全上下级人大沟通与协调机制,如监督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基于监督权行使确定的议题,均是基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需要,但是联动中同时也要抓住联动各方之间涉及经济发展、重大利益或者民生等问题,认真落实由党委、人大、政府等提出议题的规定,重视听取上下级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一定情况下要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相关利益方参与协商与联动,确保联动选题对联动方的实效性最大化。

  联动反馈机制。一是广泛听取意见。在参与联动时要广泛听取联动人大意见,及时反馈意见情况。如省级人大编制立法规划、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时,要注重广泛了解民意,征求搜集区县人大的意见。同样,县级人大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时,也需要广泛听取乡镇人大的意见,及时向上反映民意,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基础。二是健全反馈制度。在完善联动意见征集基础上,更要注重意见的反馈,在联动过程中,下级人大会将收集的民意等上报,同时也会将遇到的困难、推动联动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难题等一同向上级人大反映,希望得到解决,从而推动本级人大工作,如专项执法检查等联动,需要解决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因此建立健全反馈机制非常重要,同时也是落实联动效果的重要方式,从而保障联动方参与的积极性与联动结果的时效性。三是完善人大机构设置。人大市级、县级之间因为职权不同导致机构设置不一致,完善上下级之间机构设置,尽量避免业务上的交叉与重复,充分利用人大自身优势,合理利用资源。

  三、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人大联动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要规范年度计划制定,由本级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讨论并列入党委工作要点,重点讨论是否列入联动主题,保障党委领导、监督政府效果,更好地发挥为社会服务作用。要提前与上下级沟通与协商,有利于最大程度上从人大内部共性问题着手,确保联动选题最大化,促进当地发展。二是完善联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机制。健全知情制度,人大各级内部定期通报联动协商有关情况,确保联动协商成果采纳和落实,便于市级、县级人大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及时调整政策、修订法规;人大与外部之间的联动,联动参与方要定期通报情况,便于人大履行职权。三是加强人大联动业务指导。人大系统内部联动有助于市级、县级、乡级人大之间的业务指导,提升上下级之间人大工作的紧密度与互助度,便于形成合力,共破实践中的难题;人大与外部机构的联动,有助于推进人大制度与人大知识的普及与应用,特别是党政领导部门对人大的深入认识和理解,坚持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专题询问以及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深化和拓展监督权的运用等,便于人大履行职权。

(永城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