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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五大发展理念 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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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河网 发布时间:2016-08-19 00:0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探索的最新成果,反映了时代发展的新特征和新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始终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在国家制度体系框架内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要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就必须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履职实践,统筹谋划和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必须树立五大发展理念

  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不辱使命、大有作为,必须契合发展实践的内在要求,自觉树立五大发展理念。

  (一)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也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特别是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对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来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党的执政方式的不断转变,我们必须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处理好各种政治关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制化,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当前,外部世界激烈动荡,内部社会深刻变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正在进行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经济社会不断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和制度保障,就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新形势下,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不断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只有不断回答新课题、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才能保持根本政治制度的生机和活力,才能赋予这一制度以新的内涵和使命。因此,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要与时俱进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五大发展理念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指导思想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单纯用GDP总规模来衡量,也不能仅用平均数来表达,而是全体人民都能切身感受到的全面的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基础上,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再发展、再突破、再创新,是对当今中国发展趋势和规律的科学把握,必将全面引领新时期中国的发展实践。

  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对关于发展的目的、方式、路径、着力点、衡量和共享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全面回应,具体体现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的统一。鲜明回答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中国与世界等重大关系,是我们党探索当代经济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自然发展规律的重大认识飞跃。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对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只有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一系列重大战略、政策和举措的实施,着眼于把五大发展理念实际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发展成果,才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三)只有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才能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就必须抓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关键环节,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政,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使命,也是人大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思想解放永无止境,要迈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步伐,就要不断推动理论的创新。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贯穿着鲜明的问题导向和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是做好新常态下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未来5年,中国将按照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加快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坚持深度融入全球经济,打造利益共同体;坚持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包容性发展新机制。所有这些,将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强大动力,也为世界经济释放出巨大需求,成为新的增长源。

  人大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深入学习研究五大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从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入手,在思想观念上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在工作谋划中体现五大发展理念,在履职实践中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让五大发展理念成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普遍实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体现了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贯穿着鲜明的问题导向和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也必然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建立到发展的历程并不长,一些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其根本政治制度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尤其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重要职权,还有很大的加强和改进空间。要坚持问题导向,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对原有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制度化、规范化。

  在立法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提高立法质量,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深化立法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和逐项论证评估制度,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机制,使立法的各个环节都程序化和制度化,切实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监督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完善信息畅通机制、立体监督机制、民主审议和民主测评机制、监督公开机制、工作保障机制等,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突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突出对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监督,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在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建立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督促政府及时向人大报告重大工程立项、政府重大投资等情况,切实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在任免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党委讨论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常委会党组和组成人员意见制度,完善被任命人员就职发言、任职承诺和宪法宣誓制度,更好地尊重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和选举权。在代表工作方面,要努力探索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快推进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同时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始终代表人民履职尽责。在自身建设方面,要努力探索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制度,重视学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锻造一支政治上坚定、能力上突出、作风上过硬的人大工作队伍,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

   (二)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创新工作方法,理顺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等相关工作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执政的制度载体,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领导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以协调发展理念处理好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关键,也是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为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创造条件,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通过人大的依法履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具有完全一致的根本目标,要通过监督体现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共同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既要坚持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理直气壮、敢于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要讲究监督方式方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多理解、多支持,切实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改进工作,形成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的强大合力。

   实现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行政与两院司法的良性互动。人大工作既有强力的监督职能,又有很强的协调作用。要按照“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要求,健全人大常委会党组与“一府两院”党组等动态沟通机制,定期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构筑跟踪督查机制,保障重大事项决定的执行,推动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同时,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请示,以取得党委的支持;探索党委和人大完善决策、及时纠错机制,完善人大审议对党委原则通过的议题有重要不同意见的解决机制,支持人大按“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要求,汇报相关工作。通过以上强有力的协调工作,帮助党委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与“一府两院”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建立一种和谐稳固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国家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

  (三)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努力解决监督工作的柔性倾向,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各级人大对于监督权的行使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人大作用和权威日益彰显。但目前监督的力度、效果与宪法法律的规定、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监督工作柔性倾向比较突出,以提意见、建议的方法难以有效解决一些深层次的实质性问题。

  创新监督方法,注重精准监督。要准确确定议题,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和事关本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科技、教育、文化、工业、农业等领域创新发展问题,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绿色发展问题,增加社会公共服务供给、扶贫开发等民生共享发展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要深入细致调研,组建精干的执法检查小组,组织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制订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检查报告客观公正,提出问题准确到位,提出对策切实可行。要探索科技手段,对涉及普惠性的民生类项目,如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城乡低保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监督资金运行和发放,切实做到精准发力,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完善制约手段,注重刚性监督。要在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持续跟踪监督上下功夫,通过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手段,增强监督的刚性、提高监督的实效、体现监督的权威。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对有失职行为或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大任命干部,要敢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询,必要时可以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直至撤职或罢免。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建立预算决议的办理落实机制,健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对不合法或不适当的,除建议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外,还可以予以改变或撤销。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相结合方式,特别是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落实,可以建立汇报制度、问责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强化人大决议决定的刚性约束力,维护人大的法律地位,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与尊严。

  (四)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做好人大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做好换届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沉痛教训,既要依法选举,认真按照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严格代表的基本条件和结构规定,把好代表“入口关”、选举“组织关”和全过程“监督关”,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使代表总体结构更加合理、代表个体综合素质更高,为更好地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建立健全代表立法建议提出采纳反馈机制,组织代表参加立法工作;支持保障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监督“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决定要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确保能够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

  提高会议质量,确保决议决定效果。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和审议效果直接影响到人大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和权威性。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对相关审议议题进行深入调研视察,要求有关部门提前报送材料,以便全面了解情况,提高审议质量。要科学确定会议审议议题,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审议重点。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考核通报制度,对出席常委会会议情况,审议发言次数等书面公布,督促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完善政府负责人列席分组审议制度,完善审议意见的督促和落实制度,建立督办责任制,将“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情况向本级人代会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切实推动“一府两院”工作。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积极推进人大法定职权的有效行使;围绕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围绕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大的履职机制,切实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解决好县乡人大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促进县乡人大工作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有成效。

  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充分发挥,必须自觉践行“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履职实践中不辱使命、展现作为、发挥作用,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戚建庄 张旸 张华飞 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