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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与交流2018年第4期(总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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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南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0-03-25 09:18

拓展多种渠道   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巩义市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的保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日益进步和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对如何开展好人大代表工作,怎样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代表工作所处的地位及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充分认识代表工作的意义,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组织代表、服务代表的源动力。

  (一)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要让人民当家作主,那么我们中国十多亿人不可能人人进入舞台上来,只能选出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代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能广泛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最基层民众的呼声,发挥着不可取代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策更具群众基础。

  (二)代表是人大工作的活力所在。代表履职的效果是衡量人大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人大代表通过联系选民,参加视察调研等活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人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增添了生机和活力。

  (三)代表作用发挥是人大工作的核心。代表素质的高低、代表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本地区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代表工作就是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和有效管理,保障其发挥主体作用。因此,代表工作应当在人大工作中居于核心的作用。

  二、我市加强代表工作的几点探索

  近年来,在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市委的领导下,巩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加强代表学习培训,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我市的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建章立制,为代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发挥代表作用,制度建设更具长远性和根本性。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历届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继承、改革、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方面对有关代表工作方面的制度、办法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代表视察办法、代表向选民述职、履职档案管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向代表发放征询意见表、常委会集中学习制度、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代表列席常委会等多项规章制度,为代表有效发挥作用提供可靠保障。另一方面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事规则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规范的制度、精细的程序,提高工作水平。为确保代表工作抓真抓实,进一步明确镇、街道人大工作要求,我们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各镇、街道人大工作进一步规范明确,要求各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委要做好代表的管理与服务,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确保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二)加强学习培训,奠定代表履职理论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一是组织集中培训。市六届人大换届后,常委会组织市六届人大代表及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人大秘书等近300人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培训紧紧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这条主线,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宣讲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邀请省人大专家领导讲解人大业务知识及代表如何履职,邀请省扶贫办专家解读脱贫攻坚政策,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赵明恩同志结合实践进行交流。通过封闭培训,增进了代表之间的交流,提升了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组织专题学习。按照常委会集中学习制度安排,细化学习培训方案,在每次常委会召开前,请一些专家、学者围绕人大业务或全市重点工作进行授课,切实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力水平。今年我们在召开常委会时,分别邀请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沙宝琴同志和市扶贫办负责同志,组织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脱贫攻坚等两项专题学习。三是组织自行学习。为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及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建设》杂志和发放学习材料,要求各代表团在代表小组活动中,组织学习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及人大工作有关知识,包括《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读本》、《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及释义》等。四是组织针对性学习。坚持在审议、检查、视察前,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便于代表知法懂法,在活动中能有理有据地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采取多种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一是坚持视察调研活动征求代表意见。为使人大代表能够了解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并最大限度地参与到社会治理的经常性决策中来,我们建立了代表联络短信平台,以我市20个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微信群,利用短信平台和微信群向人大代表发送信息征求意见。如在常委会召开前20日,将常委会拟定议题以信息形式发送给每名代表,人大代表在走访群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发至人大邮箱,各工委可以登陆查看,进一步完善调研报告,把代表反映的一些重要意见直接带到常委会会议上。如在向人大代表发送了关于我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征求意见短信后,代表们经过认真调研后提出: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市区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建设明显滞后、交通事故救助机制没有落实、交通民警警力严重不足等问题。在审议、表决《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针对不满意率高达30%的情况,主任会议专题进行研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对公安及交警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位不足、交通设施维护不及时、信号灯设置不科学、街面见警率不高”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一个月后,常委会再次组织30名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发言,请代表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发生了明显改观。二是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选工委在征求其他工委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常委会确定的议题,有选择、有针对性地拟定6名代表列席会议,列席的人大代表把走访群众,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直接带到会议上来,使代表真正当好人民与国家机关的桥梁和纽带。三是坚持定期走访代表制度。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到各镇、街道召开代表座谈会,联系代表、看望代表,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基层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方面的一些情况,并将各组听取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反馈给“一府两院”,要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根据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及时整改,适时听取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如,为全面掌握我市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领导带领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前往三镇六村,围绕七改一增、环境整治、政策落实、工作满意度等方面深入访谈,梳理存在问题,形成一篇关于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引起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袁三军批示:“问题找得准,建议指导性强,由扶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

  (四)丰富活动内容,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调研活动。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每次市人代会召开前,为了使代表能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带到人代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各镇(街道)组织本辖区的人大代表分别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4+4+2”重点工作及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集中视察,从而为代表出席人代会,审议好各项报告以及酝酿、起草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搞好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每届至少向本选区选民述职一次,并组织选民按照称职、不称职进行民主测评,提高述职效果。通过述职评议,代表的人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都进一步得到了提高,整体素质和参与管理社会事务能力得到了增强,激励了人大代表更好的行使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引导代表参与全市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发挥代表优势,增强其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凝聚社会合力。市六届人大换届后,常委会组织开展“助推脱贫攻坚、千名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动员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动员组织辖区1121名各级人大代表与贫困户结亲,开展帮扶活动,共帮扶贫困户1282户。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脱贫攻坚视察活动,了解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状况及存在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将收集到各类问题五大类20余条已反馈到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康素若、张献文、刘海阳、杨小周、张利平等一批模范典型代表积极进行宣传,编印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简报30余期,在巩义时讯开辟专栏,刊登人大代表聚力脱贫攻坚专题文章40余篇。通过典型引领,发挥示范带动,充分调动人大代表投身脱贫攻坚积极性。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市镇人大代表共捐款446.67万元,捐助米、面、油、衣服、家具等物品12467件,解决贫困户就业515人,人大代表康海峰、袁保龙为老人发放体检卡共计8747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人大力量。

  (五)开展评先选优,激励代表积极依法履职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优秀市人大代表评选活动,由各镇、街道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评选出优秀人大代表,对切实履行代表职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予以表彰奖励。另外,对每年人代会会议上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进行评选,选出优秀议案和优秀建议进行表彰。通过开展评先选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了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三、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方法,拓展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工作活力,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影响了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和代表工作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代表综合素质不高。一些代表责任意识不强,仅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仅注重自身岗位工作,没有将代表工作放在应有位置。少部分代表不注意加强学习,不太关注社会舆情和群众热点,不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对如何搞好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如何审议报告等的基本要求也不太掌握,造成审议发言或提出议案、建议时,不是无从下手,就是泛泛而谈、抓不住关键。

  (二)代表活动质量仍需提高。一是个别视察调研活动准备不够充分、选题不够精专、调研不够深入,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质量不高,有时出现“外行指点内行”的现象。二是有的视察调研活动流于形式,有重感情联络,轻活动实效和工作监督的苗头。三是联系代表的长效工作机制不完善,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代表联系选民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等,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监督管理代表有待加强。有的代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实践中有的代表不能自觉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地听取人民群众对自己履行代表职责的意见,较少回答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有的代表对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规定存在不正确的看法,对开展的代表述职活动往往是被动应付;有的代表没有将接受监督的压力变成更好履职的动力,缺乏积极履职的热情和激情。

  (四)职能部门认知需要加强。少数职能部门不能正确对待来自人大机关的监督、批评和建议,对人大代表的视察调研活动存在消极对待、推诿扯皮打“太极拳”现象,要么敷衍了事,对所涉及的问题得不到实际解决或改进的不多,承办单位答复时存在“被满意”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四、改进代表工作的对策建议

  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多管齐下,持之以恒,共同推进。

  一要强化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从代表学习培训的系统性、制度化方面着手建立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坚持质量和效率并举的原则,突出学习培训重点、科学安排学习培训时间,不断提高学习培训的次数和实效;丰富代表学习培训方式,采取议事前学法、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旁听案件庭审、代表小组交流互动、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激发代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要健全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代表履职责任。建立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根据每位代表出席会议、列席会议、审议报告、参加小组活动、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学习培训、联系选民、为群众办实事等内容,认真如实地填写代表履职登记表,并适时予以通报。建立代表述职制度,规定每位代表每届必须向原选区选民报告一次自己履行代表职务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对不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明确相应制约规定。同时,将代表履职情况记录在档,作为换届时提名下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参考依据。

  三要加强联系指导,切实抓好代表工作落实。把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放在各级党委和人大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具体、抓常态,建立健全人大工作问责制,督导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等人大战线工作同志妥善处理好主业和兼职的关系,建立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对于各镇、街道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代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确保把代表工作抓在实处,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