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今年以来,河南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和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精准选定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务实提出对策,积极谋划并形成了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支撑、有参考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其中,12月12日,《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关于〈助推美丽河南建设,地方立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结合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课题成果转化情况报告》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会长吉炳伟的充分肯定。现将该报告予以刊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
关于《助推美丽河南建设,地方立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结合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课题成果转化情况报告
(2024年12月)
2024年,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精心设置选题,集中力量攻关,推出了一批兼具理论高度和实践价值的研究课题。其中,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马琳主持完成的《助推美丽河南建设,地方立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结合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提出30条修改建议,其中有8条修改建议被吸纳,对该条例更加科学、准确规范起到积极作用。
一是关于体现安全韧性的理念被吸收。课题组认为,建设韧性城市是国家重大的战略部署,是应对城市风险、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几年,随着全球极端天气频发,城市内涝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城市排水开始从雨水系统向城市内涝防治体系转变,要求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安全韧性排涝体系,注重灾前、灾中、灾后应对,强调全过程、全流程,统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的构建,提升了城市安全韧性,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该建议在第一条中得到体现。
二是关于智慧排水、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课题组认为智慧排水是排水系统未来发展的方向,与传统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研究内容不一样,属于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研究,建议与传统污水处理有所区别。海绵城市建设,源头减排对于防治内涝有重要意义,应该着重指出。对于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河南省设定了具体的雨水收集利用目标,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包括雨水收集系统,净化过滤系统,储水系统,透水铺装与绿地滞留设施,低影响开发设施,雨水回用系统,第十二条中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规定是对雨水收集系统、净化过滤系统、储水系统、透水铺装与绿地滞留设施的具体应用,有利于实现雨水的资源化利用。这些建议在第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二条吸纳。
三是关于加强源头减排、雨污分流、再生水利用和内涝应急的宣传的建议。课题组认为推动公民参与、履行公民义务是河南省排水与污水处理治理十大焦点问题之一,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公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参与与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具体操作中,因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涵盖面非常宽广,做好宣传应该结合当下实际,重点突出宣传内容。特别强调要加强源头减排、雨污分流、再生水利用和内涝应急的宣传,提高民众规范排水,节约水资源,防范洪涝灾害的意识。该建议在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中吸纳。
四是关于增加再生水利用的建议。课题组指出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再生水利用的发展。河南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划,明确将再生水利用作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之一。2021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资源型缺水地区实施以需定供、分质用水,在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的同时,通过逐段补水方式将再生水作为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河南省城镇均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建议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方向优先使用再生水,其次应用在生态环境用水、水源热泵方向。另外,课题组强调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再生水水源选择和利用的主要执行机构,负有制定再生水利用规划、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监督再生水水质等职责。该建议在第四十条中吸纳。
五是关于增加内涝防治设施或者措施、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建议。课题组认为蓄滞洪区属于内涝防治设施范畴,是确保流域防洪安全的“底牌”,在遭遇大洪水时,适时启用蓄滞洪区可以分蓄超额洪水,削减洪峰,能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水灾害总体损失;城市规划和预留雨水行泄通道和蓄滞洪区,应保证行泄通道不得被侵占且竖向条件不随意改变,在行泄通道和蓄滞洪区相应位置须按要求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另外泵站是城市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状态直接关系到城市防洪排涝的效率,泵站运行单位应定期对泵站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并制定应急预案。
此外,监测与预警系统能够实时、连续地监测城市内涝的气象、水文、水利等数据,对可能发生的内涝进行预警。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监测与预警系统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该建议在第二十七条中吸纳。
六是关于增加绘制内涝风险图,在易涝点等重点部位设置雨量和积水深度监测和预警信息显示设施的建议。课题组认为:积水深度监测直接反映了低洼区域等易涝点的积水情况,而雨量监测则提供了降雨量的实时数据,两者相结合,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城市内涝的形成原因和发展趋势,并起到联动预警的作用。设置预警信息显示设施可实现实时监测与预警,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同时为城市管理者提供辅助决策;有利于提升城市防洪能力,保障民生安全,有助于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该建议在第二十七条中吸纳。
七是关于明确区分防洪设施、排涝设施、易发积水区的建议。课题组认为防洪堤坝属于城镇防洪设施,应从城镇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中删除。城镇排水防涝体系包括对重点易发积水区的综合治理,排水防涝设施与易发积水区非并列关系,面对城镇内涝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一样,应分别单独规定。单独规定后,在面对城市内涝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对自己的职责更加明晰,便于工作中的实际操作。该建议在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中吸纳。
八是关于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的建议。课题组经过对省内郑州、洛阳、平顶山、开封等城市的污泥利用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基本每座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都在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主要体现在土地改良、园林绿化、建筑材料、热电厂焚烧燃料,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还实现了磷资源的回收利用。污泥资源化利用破解了污泥处置难点,体现了节能降碳的现代化理念,实现了污泥处理处置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减低碳排放、实现碳中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该建议已在四十七条中吸纳。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2024年12月16日印发